浙江公布低空经济试验区试点名单

发表日期:2025-04-18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确定设立11个地区作为低空经济"先飞区"试点。此举旨在通过试点建设,探索出一套符合浙江省情的低空经济创新发展模式。

在具体实施方面,试点工作将重点推进两大方向:首先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创新,在低空新基建领域开展系统性建设;其次是推动技术融合与应用落地,包括促进通航服务与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试点还将探索"0到1"的原始创新能力提升和"10到100"的商业化、规模化应用推广。

值得关注的是,试点工作将充分依托浙江独特的山海资源禀赋,在低空服务领域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国低空经济发展提供浙江样本。

注:关于国家政策的原文部分已完整保留,并未进行任何解读性改写;文中涉及的所有图注信息均保持不变。
责任编辑:宫亦鸣
文章来源于第三方平台,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的立场。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后予以处理,举报邮箱:Jubao_etbbs@sina.com
下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