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低空经济发展,争建世界eVTOL之都

发表日期:2026-01-05

近日,《上海市关于链接长三角加快建设低空经济先进制造业集群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发布,并于即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为了稳妥推进低空经济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上海在制造业方面的比较优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策略,加强与长三角地区的协同合作,整合低空经济全产业链资源要素,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打造具有新质生产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若干措施》明确了以下总体目标:
到2028年,上海计划将低空经济核心产业规模提升至约800亿元,构建完整的低空新型航空器产业链体系,建设成为国家先进的低空经济制造业集群,并加速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eVTOL之都"。具体目标包括:
1. 提升高端制造水平:聚焦主流技术方向,培育和引进不少于10家eVTOL、工业级无人机及新能源通航飞机等领域的领军企业,形成年产超500架新型航空器的生产能力,并带动产业链新增投资超过200亿元。
2. 发挥区域协同效应:强化市区联动机制,推动长三角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在低空智慧物流、公共治理、生产作业等领域重点突破。计划建设一个国家级的低空新型航空器中试验证平台,并全面构建研发制造、中试适航、场景应用和生态融合为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3. 加强开放创新功能:依托上海在低空经济领域的优势,积极融入全球市场,推动低空装备的海外应用。同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适航管理、空域改革等方面探索突破,进一步巩固其作为全国示范引领区的地位。
为实现上述目标,《若干措施》从四个方面提出了16项具体举措:
一、打造低空装备研发制造高地
1. 加强新型航空器总装制造能力建设。通过市区两级协同机制,聚焦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在产业用地、人才服务和专项资金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对技术创新突出且产业化效果显著的eVTOL、吨级工业级无人机等整机生产项目,将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的资金支持,并引导低空产业基金进行股权投资。
2. 鼓励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支持企业在复合翼、倾转旋翼、涵道翼等eVTOL技术路线,以及新能源动力系统、飞行控制系统、新型材料和通导监一体化等领域开展技术突破,并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 推动新技术中试验证平台建设。支持搭建测试试飞和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各区应加大对国家级和市级中试平台及用户的扶持力度。
4. 支持新型航空器适航取证工作。对获得型号合格证(TC)和生产许可证(PC)的低空经济产业链企业,市区两级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5. 建设高水平工程转化平台。支持领军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联合体和成果转化公司等新型机构,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鼓励各区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保障。
6. 强化企业梯度培育。重点培育低空领域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和潜力企业,构建完整的高成长企业梯队,并给予相应奖励支持。
二、建设低空经济产业生态高地
7. 完善适航技术能力体系。加强与国家适航审定机构的合作,提升低空产业链企业的适航符合性验证能力。重点强化飞控、结构和动力系统等领域的技术基础,并支持建设经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
8. 推动标准规范制定工作。鼓励领军企业和社会组织牵头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9.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低空特色险种,促进保险产业集聚发展。同时引导银行加大对低空企业产线建设的信贷支持,并在新技术装备应用方面提供融资支持。
10. 推动公共治理场景应用。针对超大型城市治理需求,在城市管理、交通巡查、河道监管、应急救援等领域推广低空航空器的应用,并探索创新监管制度。
三、推动区域协同发展
11. 加强长三角地区产业协同。通过产业链对接和资源共享,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并探索建立统一的市场标准和认证体系。
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2. 推进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分级分类支持建设新型航空器所需的起降场址和智能网联系统等设施,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13. 安全发展低空运输服务。聚焦城市配送和跨海岛运输需求,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航线的应用,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示范航线运行。
责任编辑:宫亦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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